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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包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而每一方面的建设都是为了实现更好发展。显然,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发展,也包括政治发展乃至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它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是我们大家对它关注不够、研究不多而已。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研究在我国是一路高歌,相比之下,加强中国政治发展研究在当前显得十分迫切。 一 20世纪50年代,以欠发达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为对象的发展研究兴起,主要目的是认识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性,找出第三世界国家经济、政治各个方面不发达的原因,为这些国家指明发展的目标和动力、发展的模式、发展的机遇和战略等,“发展政治学”就是其中之一。这些研究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启示之一:政治变量是个非常复杂的变量,政治发展因素分析比经济发展因素分析要复杂得多。 政治领域研究的变量属于社会变量,社会变量之间的关系可以区分为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两大类。政治变量之间极少存在因果关系,大多数政治变量之间只存在相关关系,而且每组变量之间相关关系的方向、强度、表现形式千差万别,难以把握。譬如,“政治参与”和“政治稳定”的关系,我们很难说政治参与程度越高,政治就越稳定,或者说政治参与程度越低,政治越稳定。政治变量之间的关系不像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那么确定、那么容易把握。 另外,经济发展水平对一个国家政治稳定的影响,根据国外多数研究者所得出的研究结论,两个变量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直线关系,而是复杂的曲线关系。上世纪90年代,美国著名比较政治学家舒沃尔斯基研究所得出的结果表明,经济发展水平与政治体制转型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假设是不可靠的,或者说并不存在“权威政权→经济发展→民主转型”这样的必然联系。 启示之二: 一个国家政治发展的成功经验很难成为另一国家轻易可以效仿的间接经验,每一个国家都必须在尊重历史与传统的基础上探索出符合自己国情和民情的政治发展道路。这说明立足国情民情,探索具有本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十分重要的。当然,这样说不等于拒绝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二 世界各国,不管是发达的、中等水平的还是欠发达的国家,在选择其经济发展战略,或者说工业化、现代化战略,特别是外贸发展战略时,都会充分考虑其资源禀赋,分析其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和不足,选择能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的战略。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起飞,就是在它们经济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都能比较好的发挥其要素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那么,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来看,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也是各自都发挥了自己的政治资源比较优势。 那么,我国的制度性资源究竟还有哪些优势尚未被充分挖掘出来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开发利用好政治资源的目的是促进我国的政治发展并进而实现经济社会政治各方面的全面协调发展。就目前中国的现实而言,开发利用好我国的政治资源是政治体系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政治体系的逐步完善以更有效调控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究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给我国政治体系提出哪些新的挑战?应该说,挑战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复杂多元的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政治体系必须靠哪些机构、制度的完善以强化利益协调和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功能呢?根据许许多多现代化研究专家和比较政治研究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早期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现代化过程中利益关系的协调、公平正义的维护特别需要靠政党制度功能的强化。而中国的现实恰恰是制度性资源中的多党合作制度尚存在很大的可开发利用的空间。可以说挖掘好、发挥好这些制度性资源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推进中国政治发展的理性选择,也是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本质体现。 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体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程中,始终没有停止过对如何进一步健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更好发挥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的探索和实践。从 思考一:参政党应发挥利益表达功能。 学者阿尔蒙德认为,政党与社会利益之间的互动过程包括“利益表达”(提出要求的过程称为利益表达)与“利益综合”(把各种要求转变成重大政策选择的功能,称作利益综合)。在政党政治的实践中,现代政党的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功能,往往融合在一起,表现为社会整合的功能。“获得关于利益的信息,无疑是履行整合功能的前提。这就要求在党和公众、政府和公众之间有足够的沟通渠道。通过这些渠道,公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得到反映,执政党才能有效地综合这些利益、愿望和要求,社会整合才能真正得到实现。”(王长江《政党现代化论》) 中国已形成多元化利益格局,利益整合乃至整个社会整合的难度越来越大,处于参政党地位的各民主党派理应发挥利益表达功能。学者阿尔蒙德和鲍威尔认为利益表达的机构和途径包括:精英人物代理、大众传播工具、政党、立法机构、政府行政机构等。中国的八个民主党派是合法的政治组织,各党派负责人及其他一些精英人物可发挥“精英人物代理”作用,特别是各党派领导人经常参加一些高层次的协商活动,应主动适应参政党角色的变化,进一步提高参政能力,逐步实现从专家学者到社会活动家的转变;各党派组织可利用与中共的协商、在政协与各界的协商中实现下情上传,成为政府和公众之间沟通的有效渠道;另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有相当比例的民主党派成员,如何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制度设计与运作来充分发挥他们代表反映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的作用,应该是当前参政党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点和难点。 思考二:参政党应该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动用前文所提到的各种物质性和非物质性的政治资源,绝不是简单发挥参政党功能所能解决的问题。但是,参政党必须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行不懈的努力,各民主党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念应该转化到不断提高参政能力、更好发挥参政党功能的行动上。这就涉及到以下两大问题: 参政党为什么必须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有所作为? 对此也许可以列出许多点理由,但最基本的两点是:首先,“公平正义”是现代政府的核心价值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所追求的目标,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而“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当然应该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尽一份力;其次,维护公平正义是政府的责任,但是,不等于说政府任何时候所出台的政策、任何情况下所采取的举措都是与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目标相一致的,或者说,拥有公共权力、掌握公共资源的政府不一定能做到时时刻刻都以公共利益为其行为的根本点和出发点。因此需要有其它主体来补充,来监督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而在“第三部门”作用尚微弱的目前中国社会,具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这种宪法赋予的职能的参政党当然应该肩负起监督政府公共权力运作的责任。 参政党应该怎样履行好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不可能在结尾处用三言两语就说明清楚。在此仅谈一个观点——进行“不可行性”研究以便及时阻止那些将有损社会公平正义的政策条款出台,应该成为参政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中共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文件、政策多次强调,重大政策的出台应与各民主党派协商,而且特别指出协商应该在决策之前。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应该高度重视与中共的协商,要千方百计提高协商的质量,使协商真正成为那些跟老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政策出台前的“过滤器”。为此,参加协商的各民主党派应该在有关公共政策出台前,进行可行性分析的同时,也应多进行“不可行性”分析。而进行“不可行性”分析的重点应该放在找出政策方案中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欠缺考虑的方面以及该政策如果施行将可能造成哪些新的不公平方面。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政策制定者真正把与各党派的“协商”当成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同时要求各民主党派在协商会议召开之前把调查研究工作做得扎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