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田”在生命共同体中的作用

关注“田”的重要价值、发挥“田”的应有作用,这既是自然生态保护的需要,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
近期,笔者认真收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列讲读》节目,其中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阐释和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案例列举,让笔者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重要性。作为长期从事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农业发展研究和实践的学者,笔者对这一生命共同体中的“田”更加关注。通过观看节目,笔者对“田”在生命共同体中的角色,以及基于“田”的农业发展有了新的思考。
我们必须承认,与山水林湖草沙有所不同的是,“田”是人类与自然共同作用的产物。在我国农业发展史中,由于技术水平限制、认识上偏差、决策上失误等,出现过耕地质量下降、水土污染严重、生物多样性丧失、生态功能退化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但毋庸置疑的是,上万年的农业发展在保障人们生计的同时,也促使人们更多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并由此形成了以不少优秀农业实践,凝练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生态文化。特别是时至今日依然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有1300多年历史的浙江青田稻鱼共生系统,以其环境友好的生态农业技术、结构合理的乡村景观、独特的农业生物资源、浓郁的乡村文化,被列为世界首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又如,云南红河哈尼梯田,以其独特的“四度同构”生态系统和卓越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成为全球关注焦点。
无论是青田稻鱼共生,还是红河哈尼梯田,抑或是桑基鱼塘等其他农业文化遗产,都印证着这样一个道理:只要坚持生态理念,农业不仅可以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经济产业,还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生态和文化价值。与自然和人类都有着深刻联系的“田”,更是如此。
“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田”在生命共同体中的地位始终没有改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应当关注“田”的重要价值、发挥“田”的应有作用。这既是自然生态保护的需要,也是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保护好、利用好耕地资源,也需要站在生命共同体的角度,结合地域特色、资源禀赋,挖掘、传承、弘扬优秀农业文化遗产,走出一条生态良好、产业兴旺、百姓富裕的绿色发展之路。比如,构建“田—水—山—土—树”循环系统,在符合条件的区域,推广“稻鱼共生”“稻鸭共作”等生态农业模式,通过生物多样性提升农田抗逆性等等。方法不一而足,需要各地因地制宜地创新探索。
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璀璨的农耕文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田,不仅承载着丰富的传统农耕智慧,而且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平衡维护以及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的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与保护经验,已很好证明了这一点。未来,期待各地能够通过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以及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的深入挖掘,更好打造农业文化遗产品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农耕文化传承,提升当地居民的文化自觉性与自信心,共建更加美丽的乡村、美丽的中国。
作者:闵庆文(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