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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节点的历史回顾 统一战线的重大事件

来源:北京大学第二委员会| 作者:陈新| 发布时间:2022-09-05

“大厦之城,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也。”在中国,总结近代革命史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用《东周列国志》中的这段经成语典故来概括,是非常精准的“金句”。本文,试图通过历史文献的学习和归纳,从几个“关键的节点”,即统一战线发展的重大事件回顾(注1,注2),证明把绝大多数人,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和开拓“同心圆”,结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就可以战胜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

一、历史上“最牛的创业团队”和“民主的联合战线”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先驱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宣告中国共产党的建立。虽然,当时她在全国只有58名成员(注3),可谓“势单力薄”,可因为找到了救国救民的正确方向,掀起了古老华夏历史的百年新纪元。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制定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经过一年多,就有数万计的劳工大众被感召在中国共产党的旗帜之下。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决定利用“国共合作”的契机,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在保持共产党独立性的前提下,加入中国国民党,并逐步改造之,初步形成了以工农为主体,并囊括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广大联盟,建立“民主的联合战线”。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有李大钊等20多名中共党员参加。大会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对“旧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在概念上作出新的解释,提出“新三民主义”,也就是“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在其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候补执行委员会”中,有约四分之一的委员是中共党员。这标志着中国国民党的改组完成和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成功。

《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分析了当时的民主革命运动的现状后指出,我们共产党人不是“空谈主义者”,“乃是时时刻刻要站起来工作的党”,这被视为“民主的联合战线”的革命初心和理论基础。出于对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都应该有益的立场,“联合全国革新党派(和人士),组织民主的联合战线”,才能打倒封建军阀的割据,推翻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真正建立起民主政治的国家。

“民主的联合战线”成立的三年时间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会”已经拥有280万会员,“农会”壮大到972万农友。被史学界称为“最牛的创业团队”(注4),中国共产党人的精英前辈,创建了“民主的联合战线”,初步形成浩浩荡荡的千万革命大军,敌强我弱的格局开始有了崭新的转机,极大推动了中国革命的步伐,赢得了北伐战争的胜利。

二、“工农民主统一战线”和“中央统一战线部”

1927年国民党右派叛变,大肆屠杀共产员和工农群众。“民主的联合战线”原有的四个阶级,由于民族资产阶级附和了反革命分子,只剩下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三个阶级。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中华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成立的“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就是只有上述三个阶级代表参加的,第一个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革命政权组织。

为了深入开展土地革命,中国共产党将工人农民和士兵群众动员起来,建立“工农民主统一战线”,作为革命的基本力量。

1940年3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国共产党主张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要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创造性地建立“三三制”民主政权形式(注5),即在包括“参议会”和“政权”的机构当中,代表工农的先进共产党员和党外有影响的代表人士(联系小资产阶级的非中共左派进步分子),及中间派人士(开明绅士社会贤达和中间分子)的人数大约各占三分之一。发展进步力量,争取中间摇摆力量,最大限度孤立反对力量。其纲领和目标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协调各阶层的政治利益,改善工农劳苦大众的基本生活,调动和组织各界力量镇压汉奸和反对抗日的势力,为赢得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政治和民主基础。“三三制”,是在政权中,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开始,其历史地位在于形成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雏形。这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进行有益的的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也是一个伟大创举,是建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指导的成功范例。

中国共产党为了保证和加强领导地位,1935年在陕北瓦窑堡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决议和毛泽东的《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进一步确立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政治局扩大会议还决定,把“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这就意味着,政权不再仅属于工人和农民,而应该属于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党派团体。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组织中共代表团进驻武汉,专门负责与国民党的联系和谈判事宜,这是有历史文献记载的“最早具有统战工作性质的专门机构”。1938年,“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各级党委组织机构的决定》,明确要求,在区委以上的中共组织设立“统一战线部”。在“中央统一战线部”之前,中共中央机关的派出机构和省级组织,就已经成立了“统一战线部”,并积极开展了工作。当时“统一战线部”的任务是,负责友党和友军以及少数民族的工作。

1939年10月,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总结18年中国革命历史经验时,第一次提出了,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中国革命成功的“三大法宝”(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及“两个基本武器”(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之一,并系统总结了其思想理论和原则策略。

三、“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和《共同纲领》

“政治协商会议”开始于国共双方为结束国民党“训政”,为了共商和平建国大计而设立的政治机关。(孙中山先生把建立中华民国的程序分为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时期,训政是第二个时期,是指在国家统一完成后的阶段。他认为,人民需要经过“训政”教育,才可以使国家进入“宪政”阶段)1946年1月,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和无党派人士的38代表出席了“政治协商会议”。会议通过了《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和《宪法草案案》等五项协议。可惜,这些文件由于内战没有真正贯彻执行。但是,“政治协商会议”的精神得到各方承认,并深入广大人民群众。

在“中央统一战线部”成立后,随着解放战争转入进攻阶段,革命胜利在望。各地进行了各民主党派成员的重新组合,积极动员各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援解放战争。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著名的《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联合政府”。周恩来说,“政治协商会议”是“重庆谈判”时候第一次提出来的;现在要加上一个“新”字,叫“新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新政协”),以区别“(旧)政治协商会议”。1948年11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在哈尔滨进行协商,达成《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1949年6月15日,由23个单位的134人组成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6月19日,会议决定正式参加“新政协”的单位为45个,代表总名额为510名,其中党派代表142名。9月17日,“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会议认为,“新政协”在人员组成和工作任务方面都发生了变化,正式确定将“新政协”更名为”人民政协”。次日,《人民日报》公布,“即将召开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已经由该会议筹备会议改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中国人民政协。”9月21日至30日,在中南海怀仁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制定并颁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注6),有史以来的中国人民的“第一部《大宪章》”诞生了,它从内容和法律上具有国家《宪法》的特征,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这是我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折和过渡。《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名和性质,以及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和民族等重大方向的事项和政策。《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属于人民”,国家“各级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等。《共同纲领》明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其组织成分应包含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革命军人、知识分子、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即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中央人民政府的组织法,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

四、建国早期几次“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和“统一战线”的停滞后退及活动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新形式,其内容、性质和任务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1950年3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统战会议”,部长李维汉作报告《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会议期间,周恩来两次到会并做报告,他指出,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民主党派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毛泽东在听取了会议汇报后指出,中国工人阶级单求得自己的解放不行,必须求得(其他)几个阶级的共同解放,我们的口号是“团结、建设和进步”(注6)。随后,在“和平解放西藏”“调整(改造)工商业的工作”“抗美援朝”“土地制度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的许多重大政治运动中,“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经历了锻炼和考验,也在某种程度和某些方面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扩大。

1951年初,中共中央召开“第二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会议拟定了《1951年协助各民主党派发展党员的建议》,要求各民主党派在年内完成发展党员人数要达到一至两倍的目标,并组织他们投身于政治运动之中。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五反”即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财产和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全国在斗争中迅速形成了“五反的统一战线”,中央明确其原则是:“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五反”运动中,既取得了成绩,也出现了急躁和限期完成“打老虎”预算(指标)的错误。

1952年6月6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三次全国统一战线会议”。会议一个重要的判断是,“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成为国内主要矛盾”(注7)。会后,党的统战工作重心转移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几乎同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于是,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包括各界知识分子都要参加的思想改造学习运动。在各地执行具体政策的过程中,方法过于简单,存在着“左的偏差”,使得有些知识分子的自尊心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并造成思想混乱,甚至严重影响了正常学习秩序和科学研究环境。

1952年底,毛泽东提出了“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设想和意见。1953年6月到7月中共中央召开“第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和出台了《关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时安排民主人士的意见》等几个重要统战工作指导意见,同时明确了党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方针政策,是今后过渡时期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在1 226名人民代表中,有非中共人士558名,占到了45.52%;在14名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和副委员长中,有8位党外人士,占到55.6%。大会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仅采纳了《共同纲领》的基本内容,并有了进一步发展。第一条规定,“统一战线是中国人民民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首次正式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是一个重要论断的历史文献标记。

但是,不久之后,由于众所周知的政治缘故,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建国以来“统一战线”的困难和至暗阶段。

笔者认为,应该在这里谈一下李维汉(注8)的政治经历,以分析原因汲取教训。李维汉(1896-1984),长期负责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的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和具体实施的指导工作,是一位正直和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作出不可替代的卓越的历史贡献。不幸的是,在那个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年月,他曾于1962年和1964年两次受到党内批判,“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被关押8年之久,受尽了痛苦的折磨。在回顾百年统战历史时,我们要怀念和记住,以李维汉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和为维护统一战线而奋斗的各界仁人志士。

1977年8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召开,正式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同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七次常委会”召开,会议指出,建国28年来,统一战线的工作成绩是巨大的和肯定的,各民主党派也作出了很大贡献;“中国统一战线是我们的一项宝贵财富,我们要继承下来,发扬光大”。会议号召,“把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活跃起来,为继续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作出贡献。”其后,“平反冤假错案”和“拨乱反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统一战线的重点任务。1978年2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是停止统一战线活动十多年之后的首次全国大会。

“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于1979年8月15日在北京举行,目的是贯彻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和“五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有关精神,研究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和方针政策的调整。会议明确,我们的统一战线工作和任务,应该适应和反映国内阶级阶层状况和国际形式的变化,尤其是面对台湾回归祖国和实现祖国统一的形势转折和重大决策。例如,华人华裔人士和群体,他们爱国,主张统一,但不一定(不等于)拥护和热爱社会主义。所以,也要团结这部分人士的力量。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历史时期,要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努力化解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全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实现伟大祖国统一大业而团结奋斗。会后,中共中央统战部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及会议讨论形成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提法和概念,应该担负起为服务“四个现代化”和“统一祖国”的双重任务。会议的成果,形成《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的文件,经中共中央批准,于1979年10月14日下发。

“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工人阶级、农民和知识分子)和一切爱国者,即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非常广泛的联盟”。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积极进行对“台湾当局”和台湾人民的团结争取工作,发展“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促进台湾早日回归祖国。

1978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冲破长期“左”的思想错误和严重束缚,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和政策,要将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并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任务。从此,翻开了党和国家历史全新的一页,“统一战线”重新步入正轨,各项工作逐步落实,各民主党派陆续恢复活动,这是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来,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1982年9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确立了“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新局面而奋斗”的纲领,标志着党把国家带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政治轨道。进一步提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密切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相结合,原则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相结合,从“爱国统一战线”发展到“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其内涵和实质有了新的变化(注9)。

五、《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习近平关于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几个重要论述

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中国共产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共十章46条,于5月18日发布。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修订补充,形成《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简称《工作条例》),于12月21日发布施行。《工作条例》指出,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 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 建设、 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 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工作条例》共有十四章61条: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民族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工作、港澳台海外工作、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和附则。《工作条例》是一部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了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统一领导,既总结了历史上的成功经验,又结合了新时期的发展特点,巩固和发展了“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并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015年5月18日,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到(注10),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力气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各级党委要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新格局。”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形象的提出了统一战线“同心圆”的概念,“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报告还指出,“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他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在百年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统一战线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2021年9月10日,习近平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强调,“发挥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逐步确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多党合作方针,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和新型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进行了若干次“统一战线”政策的变化调整。其名称先后有:“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爱国统一战线”和“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等多个称谓。(不同的历史学者和党史专家,有着不同的“分期”界定,名词概念和内涵解析)。本文通过几个历史节点和重要文献,梳理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不同阶段形成,发展和壮大起来的“统一战线”,及其背景、任务、内容及特点的演变;既有成功经验,也有曲折反复。本文,仅为学习小结和体会汇报,欢迎各位统战人士和各位专家、各界朋友,批评指正互相交流。

向百年历史致敬,向光辉未来前行!

主要参考文献:

1.袁赛男,坚持统一战线—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报刊社,网络和新媒体中心,2022年2月23日

2.坚持统一战线—把党百年的历史经验传承好、发扬好,人民日报(人民观点),2022年3月2日

3.李景田,中国共产党历史大辞典(1921-201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1年

4.邹瑜,法学大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12月

5.中国共产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三三制”词条,百度百科(中央编译出版社审核)

6.熊华源,汤桂芳,《共同纲领》诞生记,中央文献研究室官网

7.西安邮电大学统战部,新中国建立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统一战线(1949.10至1956.9),西安邮电大学党委统战部官网,2016年10月8日

8.深切怀念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李维汉同志,百度百科,新浪网(引用日期,2016年7月11日)

9.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联络办公室,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五次统一战线,学习时报,2021年5月23日

10.习近平谈坚持统一战线,光明网,2021年12月6日

鸣谢:长沙理工大学马列主义学院赖某深教授(九三学社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原宣讲团成员)

http://chenxin@pku.edu.cn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